本人: 陳氏娥. 越南籍.護照號碼A0774686A.
2003.8.2 4我來台工作,從早上4點到晚上9點30分,沒有休假,一個月薪資領不到3,000元.
2004.02.07逃逸.
2005.07.11下午6點30分被陳竑蒝.駕駛車號KP-9710闖紅燈撞傷,變成半生半死,一直昏迷.被送到台大醫院治療1個月零4天.住院費是442,571元.
2008.1.16桃園法院判決我要付給台大醫療費.
2008.02.19高等法院判決陳竑蒝要賠我那筆醫療費及受傷損失賠償.但他是ㄧ個沒錢,沒良心的人一毛錢也不肯賠.
三年內台灣的法律不准我上班,所以一毛收入都沒有.多少疼痛,困苦都放在我身上.現在因為我無法付那筆醫療費,不付我就不能回家.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,請各位好心人幫幫我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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